項目 | 內容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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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重新生效訓練 |
資格 | 參訓:領有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訓練證書或攏有訓練機構開立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結訓合格證明之船員 結訓領證:領有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訓練證書之船員 |
攜帶物品 | 1.商船船員手冊影印本第1頁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近期脫帽正面大頭照3張(1吋或2吋皆可) 4.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訓練證書正本或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結訓合格證明影本(可繳影本並簽署切結書) |
受訓天數 | 1天 |
訓練費用 | (視航港局當年度委訓金額異動;不含食宿) 公費生2100元 ,自費生3000元、證書費:200元 |
報名手續 | 1.臨櫃填寫報名表 2.電話傳真FAX:(07)5713225(船員手冊內頁第一頁影印,在空白處註明報名項目及連絡電話;請來電確認傳真是否成功) 3.航港局船員智慧服務平台網路報名 https://el-sol.mtnet.gov.tw/Portal/Home 4.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商船船員訓練報名系統 https://mkapply.nkust.edu.tw/ |
課程介紹
依據 STCW公約 2010年修正案規則VI/2簽發救生艇筏、救難艇及快速救難艇專業訓練證書之強制性最低要求之規定,凡申請簽發救生艇筏及救難艇除快速救難艇外專業訓練證書者,應符合STCW公約2010年修正案章程第A-VI/2節第1至4項所述之救生艇筏及救難艇專業訓練證書之適任標準。